一、办证
(一)读者办理借书证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馆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借书证申请表》,每人限办借书证一张。
(二)年满16周岁并持本人军人身份证件、残疾人证、低保证明、广西区内社会保障卡、广西敬老卡的读者,以及16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可免押金办理借书证。
(三)年满16周岁并持本人广西区内社会保障卡的读者,可免押金办理借书证,也可直接持卡借阅文献资料。
二、补证
读者如遗失借书证,可自行登录我馆官网、微信公众号挂失或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总服务台挂失,挂失一周后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总服务台办理补证手续。补证需缴纳工本费5元。
三、退证
读者在归还所有外借文献资料并缴清欠款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借书证到总服务台办理退证手续,如有押金可同时申请退还押金。读者如遗失借书证,需挂失一周后才能办理退证手续。
四、换证
读者办理退证手续后,按照办证流程办理新证。
五、注意事项
(一)代理办证、补证、退证、换证等业务,须持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
(二)借书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三)当日办理的借书证,即可登录使用我馆无线网络。
(四)借书证种类、申请条件、借阅权限如下:
借书证 类型 | 申请条件 | 押金 | 借阅权限 | 借 期 |
GX证 | 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 | 100 | 外借总数10册(含少儿图书)。其中,外文书刊限4册、音像制品限5张(连续剧限1盒)。 | 借期30天。其中,中外文书刊在还书期限内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10天。 |
GS证 | 16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 | 0 | 外借少儿图书10册。 | 借期30天。在还书期限内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10天。 |
GM证 | 年满16周岁的军人、残疾人、低保户、广西区内社会保障卡用户、广西敬老卡用户 | 0 | 外借总数10册(含少儿图书) 。其中,外文书刊限4册、音像制品限5张(连续剧限1盒)。 | 借期30天。其中,中外文书刊在还书期限内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10天。 |
(五)有效身份证件类型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军人身份证件、广西区内社会保障卡、驾驶证、护照、外籍人员永久居留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残疾人证、广西敬老卡。
(六)中外文书刊续借,须在文献未逾期前登录我馆官网www.gxlib.org.cn“我的图书馆”或者关注我馆微信公众号绑定借书证号,凭借书证号和密码(即出生年月日共8位数,例如:19900105)登录操作续借。持广西区内社会保障卡可直接用社会保障号码(即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即出生年月日共8位数,例如:19900105)登录操作续借。
(七)年满16周岁的读者持本人广西区内社会保障卡借阅文献的权限等同于GM证。
(八)如无须外借实体文献,可从我馆网站或者微信公众号注册电子证,方便使用我馆数字资源及无线网络。我馆借书证已具备电子证的所有功能。
(九)如有不按期归还、污损、丢失所借阅文献资料的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文献逾期、污损、遗失处理办法》处理。
(十)如有图书馆资源及服务方面的问题,请咨询工作人员。服务电话:0771-5850126;服务监督电话:0771-5860297。
(十一)办证时间:周二至周日9:00-17:00。法定节假日办证时间详见本馆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