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10-17分类:本馆公告责任者:人事教育科浏览: 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笔试结束后,以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按上述原则,确定覃青梅等1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时间、地点
(一)面试时间: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9:00开始面试。
(二)面试候考室: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6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地方民族文献中心二楼接待室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四、考生集中时间
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2023年10月28日(星期六)上午8:00在候考室集中,按抽签排定号依次进行面试。
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
五、面试需携带材料
(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原件;
(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请登录学信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高等学历/学位-申请)。
(三)笔试准考证。
(四)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
(五)文献保护与管理岗的考生须提交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原件;行政管理岗的考生须提交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证书、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报告单。
(六)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仅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
(七)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收取考生《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以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复印件各1份存档。
六、考生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在面试当天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请认真阅读考生面试须知(详见附件3)。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笔试考号等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三)最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职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并予公示。
(四)如考核或体检不合格,则按岗位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程序补录人选。
(五)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
(六)面试工作开展期间,我们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沟通相关信息,请务必保持本人手机畅通。
(七)本通知发布以后,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面试环节放弃相应资格的,须向我馆递交《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4),否则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本通知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71-5869052
监督电话:0771-5867441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2023年度公开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图书馆
2023年10月17日